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段卓君)自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娄底公安交警以最严态势,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现将近期查获的一批酒驾人员予以公开曝光,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无证+酒驾 罚款又拘留
9月9日晚上,双峰公安交警在井字镇芳桂村路段开展夜查行动,民警在对一辆小车进行排查时,发现驾驶员杨某有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酒精呼气式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已到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经查杨某没有驾驶证,随即,民警对杨某的违法行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处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
实习期酒驾被注销驾驶证 男子直呼:“后悔!”
9月9日21时许,涟源公安交警在茅塘镇久施村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小车临近检查点突然停车。民警上前检查,只见驾驶人面色红润满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该驾驶人吴某于2023年12月考取驾驶证,目前仍是实习期。民警告诉吴某,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的,需依法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吴某后悔道:“我不该喝了酒还开车,这下驾驶证没了!”最终,吴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生日当天酒驾被查 最少半年不得驾车
9月10日夜间,冷水江公安交警在锑都中路开展整治行动,对一辆摩托车驾驶员朱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结果为2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询问摩托车驾驶员朱某后得知,当天是朱某生日,因架不住亲朋好友的热情,勉强喝了一些酒。在赶往某小区值班的路上,被交警查获。交警对朱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
娄底公安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中秋佳节, 别让“酒驾”耽误团圆。
一审:王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责任编辑:谢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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