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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公安局以强化问责推进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

2017-08-25 16:34 娄底新闻网 邱醒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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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邱醒迷)8月23日,涟源市公安局召开全局大会,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汪雪雁在会上组织学习了解读《涟源市公安机关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问责办法》。

《问责办法》共分为13条,执行氛围涵盖了涟源市全体民警,重点针对全市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对安保维稳的23项具体工作明确了29种问责情形,针对领导班子明确了3种问责方式,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和民警明确了9九种问责方式。问责工作将与评先评优、职务安排等挂钩。

涟源市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罗宜秋指出,全市公安机关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领导的相关决策和部署,保持头脑清醒、高度警惕,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紧紧围绕为十九大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主题,以最高标准、最硬措施、最严要求、最佳形象,切实落实好各项安保维稳措施。纪委、督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工作措施落地生根。要将做好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作为推进涟源公安工作的平台,以“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气概和顽强拼搏的优良作风确保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圆满完成。(编辑/邱玮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