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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金竹山派出所办理两起消防案件

2018-07-20 17:40 娄底新闻网 唐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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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编辑/唐小周)7月份以来,冷水江市公安局金竹山派出所累计检查39家单位,发现消防隐患38处,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8份,成立办理两起消防案件。 

7月11日,冷水江市金竹山镇麻溪村治安队在某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超市内缺少消防器材,并多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但超市法人代表刘某不重视消防安全。为此,麻溪治安队队员立马将情况反馈到所里负责消防的民警,并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现场对此单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该单位负责人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并对公安机关检查出来的消防隐患已整改到位,为此公安机关并对该单位法人代表刘某依法予以罚款200元处罚。

7月17日,金竹山派出所消防监督员在对辖区内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冷水江市金竹山镇太中村的某超市内缺少疏散指示标志,其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下过整改通知后依然没有整改到位,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对该单位的负责人潘某雄罚款200元的处罚。(编辑/曹向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