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 10月27日,娄星区水洞底镇的刘某因对交警整治违停不满,公然辱骂交警,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行政拘留10天。
10月26日下午,娄底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五中队交警在金星路华达小学甘桂公园路段开展违停整治,刘某为接孩子方便,将车违停在马路上。执勤交警对车辆开具处罚单,刘某要求取消罚单被拒,就拿出手机边拍视频边骂“叫花子”,并将拍摄的视频配上“打油诗”上传朋友圈,同时在抖音发布相关视频,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长青派出所在接到报案后,对刘某进行传唤、审查,刘某对其公然在朋友圈、抖音等平台辱警一事供认不讳。公安机关遂依法对刘某作出上述处罚。
交警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执勤交警的正常、正当执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若群众对交警处理结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倘若为了发泄个人情绪,公然在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上对正常执法的交警进行谩骂、侮辱的,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娄交轩)
责任编辑:谢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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