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紧盯群众身边的民生案件,向侵财类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近期,分局刑侦大队坚持“快侦、快破、快挽损”的理念,严厉打击盗窃类违法犯罪,成功抓获盗窃嫌疑人3名,破获案件11起,为群众追回了部分被盗财物。
案例1
1月2日12时许,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娄星区水洞底镇一民房内被盗。接报后,刑侦大队长青战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侦查工作。民警通过对现场提取的相关物证进行研判,最终锁定了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人员曾某某。但由于曾某某反侦查意识较强,且行踪飘忽不定,给侦查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为了避免嫌疑人落逃,民警采取多种措施展开侦查并对嫌疑人实施布控抓捕。2月13日,在涟源市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民警在曾某某的藏匿地点附近连夜蹲守,最终将其成功抓获。
曾某某到案后,为了逃避打击,对于自己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拒不交待。刑侦大队民警刘家柱、禹浩雄根据其性格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讯,最终攻破了曾某某的心理防线,让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告知民警被盗赃物的去向。民警随即到指定地点将曾某某盗窃的赃物取回,为受害群众挽回了损失。经查,2024年12月30日23时许,曾某某独自驾驶一女士摩托车,携带剪刀、撬棍、蛇皮袋等作案工具到娄星区水洞底镇受害人家中,以破坏防盗窗及撬锁的方式实施盗窃,盗窃了酒水、现金、文玩等若干财物。
目前,曾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2
1月15日,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娄星区洞新市场某居民家中被盗走一台手机。接报后,刑侦大队长青战队立即安排力量沿街开展走访摸排。通过前期扎实的基础工作及多方取证、分析研判,民警终于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成功锁定嫌疑人肖某,但民警多次至其家中寻找未果。
2月14日晚,民警苏垚榛刚在电影院坐下,就接到了中队群里发的通知:“人在娄星区,现在来大队!”案情就是命令,为了不贻误战机,苏垚榛立即出发赶往大队集合。最终,在网安大队的支持下,经过2个小时的奋战,民警在娄星区某路段一驾校附近将肖某抓获。
肖某到案后,民警连夜开展审讯工作,在铁一般的事实和证据面前,肖某如实交代自己实施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据肖某供述,1月15日凌晨,其喝酒后前往洞新市场内寻找其朋友未果,后见到受害人谢某家中大门虚掩遂起了盗窃的想法,其在谢某家中客厅内盗走手机一部。
为扩大战果,民警充分发挥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串并案件、循线追踪,成功带破入室盗窃案件5起。目前,肖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案例3
1月16日20时许,周女士外出购物后回到家中,眼前的一幕令她心惊——家中柜门打开,抽屉凌乱,存放的现金、首饰等贵重财物不翼而飞,见此情景,周女士立即拨通了报警电话。
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通过初步侦查,民警发现周女士家中门窗完好,但门锁有轻微撬动痕迹。结合周女士回忆,其离家时间较短,民警判断嫌疑人可能通过技术开锁手段潜入室内。
为尽快破案,大数据案件侦查中心主动介入案件研判工作。通过多日的分析研判,民警成功锁定1名嫌疑人朱某某,并明确了其身份信息及具体位置。
2月17日,经过周密部署,民警最终在朱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到案后,朱某某拒不承认自己的盗窃行为。通过长达一个小时的心理攻坚,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朱某某如实供述了其利用技术开锁实施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经查,1月16日19时许,朱某某步行至娄星区某居民小区,确认受害人家中无人后,使用自己制作的开锁工具将房门打开实施盗窃,共盗得手表两块、金手链一条、金项链一条及现金若干。
目前,朱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截至2月26日,通过进一步开展案件研判工作,成功带破入室盗窃案件3起,为群众挽回损失4500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民警提醒: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折、贵重物品;出门务必关好门窗,反锁防盗门,不将钥匙存放在门前脚垫下、花盆里等自以为安全的地方;夜晚睡前务必从室内用钥匙反锁防盗门,及时更换老旧锁芯,可减少被技术开锁入室盗窃风险。(通讯员 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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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洲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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