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艳妍)7月2日,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长青派出所依法查处1起酒后寻衅滋事案件。违法行为人祝某酒后情绪失控,打砸饭店财物,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7月1日19时许,长青派出所接到群众陈某报警,称一名50多岁的男子在其饭店内砸东西。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当场控制该男子祝某,并将其带至执法办案中心询问。经查,祝某当日下午在该饭店吃饭饮酒后离开又返回,因要求店内女服务员帮其取钱遭拒,遂趁醉酒状态拿起店内凳子砸打,造成桌椅不同程度损坏。目前,祝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喝酒不是违法的挡箭牌,冲动行事必将受到法律惩处。聚会饮酒适量而为,遇事保持理性克制,切勿酒后冲动闹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责任编辑:谭洲伟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