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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涟源市公安局石马山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针对学校办公室的入室盗窃案件,两名涉案人员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辖区某中学教师前往派出所报警,称其办公室内代学生保管的7台手机以及一些香烟被盗,请求派出所处理。接警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赴学校开展现场勘查、走访排查,依托监控视频追踪、线索研判,迅速锁定康某洋、夏某、康某等嫌疑人,并查清全案犯罪事实。
经查,康某萌生盗窃歹念后,主动邀约在长沙务工的朋友吴某租赁车辆负责驾车接应,一同前往涟源实施作案,同时拉拢夏某入伙,许诺事成之后给予好处费。夏某等人驱车抵达学校,经过事前分工,夏某因内心胆怯,负责在校外及楼道周边望风放哨,康某、康某洋两人潜入教师办公室实施盗窃,吴某在车上等候接应,最终窃走学生手机与若干香烟。得手后,康某、康某洋掌控全部赃物变卖收益,事前承诺的好处费并未兑现,夏某全程没有分到任何钱财。
夏某明知团伙前往学校实施盗窃,依旧答应参与,主动承担望风工作,为同伙规避巡查、顺利实施盗窃提供了关键保障,属于盗窃共同犯罪。目前,夏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行一步办理中。
来源:涟源公安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责任编辑:刘芬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