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集合 娄底农村商业银行 一线传真

关于落实处置茶元镇镇办企业茶元二煤矿、茶元茶厂、茶元第三水泥厂不良贷款现场办公会议纪要

2017-01-09 14:53 本站原创 admin

  2011年5月12日下午,由娄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余建中主持在茶元镇企业办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协商落实茶元镇镇办企业茶元二煤矿、茶元茶厂、茶元第三水泥厂不良贷款现场办公会议。区清欠办、区法院、茶元镇党委、政府、区信用联社等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娄底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建军、市政府金融办主任左志锋亲临会议并作重要指导。

    会议就茶元二煤矿、茶元茶厂、茶元第三水泥厂等茶元镇三家镇办企业的现状及尚欠信用社贷款进行了简要汇报。其中茶元二煤矿从1993年12月7日至1998年3月25日先后共向茶元信用社申请贷款21笔,现结欠信用社本金319.82万元,利息约740万元,本息合计1059.82万元,现处于租赁经营中。信用社已于2002年向娄底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借款全息全部由茶元镇人民政府及第二煤矿偿还,和解协议约定第二煤矿承租人每年应缴年租赁费的51%即27.5万元用于偿还信用社债务;茶元茶厂从1995年11月1日至2000年3月31日先后向茶元信用社申请贷款13笔,现结欠本金102.3万元,利息约200万元,本息合计302.3万元。法院已判茶元信用社胜诉,现处于租赁经营中,有厂房3000多平方米,办公及生活用房1000多平方米及部分机器设备;茶元第三水泥厂从1993年5月至1998年3月先后借款26笔,现结欠贷款本金531.2万元,利息约1250万元,本息合计1781.2万元,现处于租赁经营,有厂房2000多平米,办公及生活用房700多平方米及部分机器设备。根据企业现状,区联社、区清欠办、茶元镇党委政府分别提出了各自的处理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围绕清收处置面临的困难进行了全面分析,就如何最大限度的落实债务展开讨论,最后达成共识,形成如下决议:

  一、茶元二煤矿债务的落实。坚持经营权和产权分离,由区法院启动产权处置程序,对茶元二煤矿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的基础上,按法律相关程序进行公开拍卖;如对现承包方优先转让,达成协议转让的转让方式要报市、区两级筹建农商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再行处置。处置产权所得资金优先偿还信用社本息,区法院于5月30日前处置落实到位。

  二、茶元茶厂债务的落实。鉴于茶元茶厂的贷款已诉诸法律,并已经法院判决。要求立即启动法律程序,由区法院对除土地以外的不动产、动产进行清理进行公开处理,有多少还多少,尽最大可能地清偿欠款,茶元镇政府、区法院于5月30日前处置落实到位。

  三、茶元第三水泥厂的债务落实。茶元信用社要对该企业的所有外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保证信用社权益在债务处置中不受侵占。茶元镇党委、政府要采取强力举措,敲定清收处置方案。第一种情况,茶元镇党委、政府决定继续租赁经营的,要一次性收取租金,租金的80%用于归还信用社欠款;第二种情况,茶元镇党委、政府决定不再租赁、将企业关停倒闭的,淘汰落后产能补偿款的80%用于偿还信用社债务;第三种情况,将企业现有厂房、设备等进行公开处理,所得资金用于清偿贷款。茶元镇政府于5月30日前处置落实到位。

  会议最后,市政府办杨建军副秘书长和市政府金融办主任左志锋分别作重要讲话。杨秘书长指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面对清欠困难、任务,要克服消极畏难,树立正确的态度和认识。对辖内企业贷款的清收,不可墨守陈规,要多动脑筋,方法要变通,尤其是对集体土地的处置也可尝试创新,最大限度地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

  左志锋强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清欠工作当作计划生育、维稳工作来抓,消除顾虑,加大清收力度,确保实效;要进一步摸清辖内企业底子,整合三级政府、区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力量,一户一策;要积极主动、稳妥配合司法机关工作,确保债务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参加会议人员:杨建军  左志锋  余建中  李桂中  陈维军
       周建国  万振兴  谢国英  喻秋强  刘世和
       谢建军  陈雪辉  李谟放  颜辉平  成向阳
       石旭红   童德全  廖群艺

责任编辑:梁瑞民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