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联,市属各文艺家协会,涟钢文联:
近五年来,我市广大文艺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投身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伟大实践,积极推进文艺创新,努力创作时代精品,涌现出了一大批精品力作和德艺双馨的优秀文艺工作者。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娄底市委宣传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娄底市文联决定评选表彰首届全市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市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年龄截止2011年12月31日),重点是活跃在第一线的优秀中青年文艺工作者。
(二)表彰名额:此次表彰全市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三)在某一艺术门类中有突出的艺术成就和特殊贡献,其作品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范围有较大影响(即党委、政府和文艺部门举办的文艺评奖活动中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其中一项以上),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四)遵纪守法,道德高尚,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各县市区文联、市属各文艺家协会、涟钢文联可以推荐1至2名全市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候选人(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已获得全省、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逐级审核上报。各县市区文联、涟钢文联按照评选要求推荐人选,经当地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娄底市首届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审批表》(附件2),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20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和参评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于12月15日前报全市首届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市属各文艺家协会推荐的人选按艺术门类由各文艺家协会提出意见后,由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拟表彰人选在《娄底日报》和娄底新闻网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娄底市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并记二等功,拟在2012年初召开的全市文化强市工作会议上表彰首届全市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文联组成娄底市首届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娄底市文联组联部。
做好娄底市首届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是加强文艺队伍建设,推动文艺事业蓬勃发展的一件大事。各县市区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文联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编辑/姜友富)
联 系 人:康纪钊 黄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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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娄底市乐坪东街13号 娄底市文联组联部
邮编:417000
中共娄底市委宣传部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娄底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1年11月23日
附件一:娄底市首届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 (责任编辑:梁雄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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