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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办理流程和所需相关材料

2016-04-21 11:25 娄底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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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授权委托书(原件) 1份

相关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1份

相关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规划红线图(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1份

相关材料 项目竣工平面图(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1份

相关材料 房屋实地查看报告(原件) 1份

相关材料 申请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的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1份

相关材料 土地使用权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1份

相关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1份

相关材料 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1份

相关材料 白蚁预防实施证明(原件) 1份

相关材料 其他必要材料 1份

相关材料 申请表、询问表(原件) 1份

相关材料 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1份

相关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1份

相关材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工程投资额30万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提交) 1份

相关材料 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1份

相关材料 房屋照片(原件) 1份

办理流程:

一、受理并实地查看

(一)岗位责任人: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钟建科、谢静妤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受理条件和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标准的,进行受理登记。

3、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后再进行受理。

4、负责联系服务对象与实地查看人员,组织现场查看。

(三)时限: 2个工作日

二、计费、缴费

(一)岗位负责人: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陈政玲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受理业务所要收缴的相关费用进行计算并收取。

(三)时限:即时

三、审查

(一)岗位负责人: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处主任  谢湘桂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及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2、对还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由窗口工作人员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退件理由和意见与申报材料一道交于受理人员,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提交集体会审审核。

(三)时限:6个工作日。

三、审核

(一)岗位责任人: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曾强明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由集体会审审核同意后将申请登记材料移交登簿工作人员;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同意的书面决定,将其申请材料退回窗口,并说明理由。

(三)时限:7个工作日。

五、登簿、缮证

(一)岗位负责人: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处工作人员  罗洪涛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将申请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并缮证。

(三)时限:6个工作日

六、发证

(一)岗位责任人: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黄桃燕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核对领证人的身份证件并发证。

(三)时限:即时

法定限制: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