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政府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切实维护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建设法治娄底的必然要求。
建设法治娄底,首要是加强依法治市。要规范各级各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保证全市行政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强有力的监督约束公共权利的依法、有效、正确行使。
建设法治娄底,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有机统一,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建设法治娄底,要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打造“诚信娄底”。(编辑/刘江洪)
(稿源:娄底日报)
责任编辑:吴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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