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史沿革:娄底因相传是天上28个星宿中的“娄星”和“氐星”交相辉映之处而得名。
娄底境域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国。秦置湘南县,辖今双峰、涟源部分地域,属长沙郡。西汉属长沙国。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置连道,辖今双峰县测水以西至涟源市蓝田等地。西汉建平四年(公元前3年),析湘南县置湘乡县,连双峰、涟源大部分和娄底等县市,属长沙郡。三国时分属衡阳郡、昭陵郡。吴宝鼎元年(266),析昭陵郡置高平县,今新化县西部属之。西晋、东晋、南朝(宋、齐、梁、陈)分属邵陵群。隋属长沙群。唐、五代、宋朝分属潭州、邵州。宋熙宁五年(1072),建置新化县。元代,分属天临路、宝庆路。明分属长沙府、宝庆府。清同明属。
新化县成为娄底境内最早的建制县,在宋代隶属邵阳郡,元代属宝庆路,明清属宝庆府。娄底境内的其他县市,双峰一带,秦时属长沙郡的湘南县,汉代以后长期属湘乡县地。涟源一带,秦至东晋时大部分地域分属湘南、连道、湘乡、昭陵等县,北宋以后,其全部地域便长期分属湘乡、邵阳、安化、新化四县。娄星区一带从汉代开始,就一直为湘乡辖地。冷水江一带在宋以前属“梅山蛮”地,宋以后长期属新化县地。
民国元年(1912),属长宝道,民国3年,改为湘江道。民国11年,(1922)取销道制直属湖南省。民国29年(1940),分属湖南省第五、第六行政督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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