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谭玲玲)“电鱼”是一种灭绝性的捕鱼活动,危害的不仅仅是野生渔业资源,更会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此外,“电鱼”也会对行为人,以及其他涉水人员造成安全威胁。然而,仍有少数人置法律于不顾而非法电鱼。近日,娄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快速响应,连夜查处3起擅自安装使用电网案,抓获违法行为人3名。
2月28日20时许,治安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禁捕巡查时,当场抓获3名使用自制电鱼机涟水边水渠、农田电鱼的违法行为人。经传唤调查,王某(男,32岁,娄星区人)、肖某(男,30岁,娄星区人)、颜某(男,32岁,娄星区人)如实交代了当晚擅自安装使用电网进行捕鱼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3名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电鱼一时爽,落网悔断肠。电捕鱼、毒鱼、地笼捕鱼等非法捕捞给资江水域生态带来了严重危害,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梁陈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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