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深入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推进文化创新,繁荣文艺创作,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努力建设文化强市,着力满足全市人民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十二、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区域性文化中心城市。实施文化大师大作培育工程,精心组织文化产品生产,推出一批具有较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富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精品力作。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市、县、乡、村四级文化网络规划,以乡镇、社区文化建设为重点,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综合性文化设施。建设娄底市图书馆、娄底市文化艺术馆、娄底市博物馆、娄底科技馆;加强本市重要新闻媒体建设,新建娄底报业中心、娄底广播电视中心、娄底网络新闻中心和娄底图书城。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整合城乡有线电视网络;加快推进县乡村“两馆一站一室”建设,加大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和群众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力度,实现县县有达到国家三级标准的文化馆、图书馆。全面完成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的建设,90%的行政村、社区完成文化活动室的建设。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市级文化设施为龙头,县市区文化设施为骨干,乡村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健全,公益性与经营性文化设施有机结合、和谐发展的全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三十三、鼓励发展文化产业
紧紧围绕文化强市战略和繁荣文化艺术事业目标,积极对接长株潭,采用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升级,构建以文化旅游业、现代传媒业、文娱演艺业为主,出版业、体育健身、网络文化、艺术品和广告会展业共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发挥品牌优势,挖掘湘中文化产业特色,打造湘中文化产业品牌,精心打造以娄底城区为核心的跨区域湘中文化圈。抓住我市举办十二届省运会的机遇,围绕“两型”示范区和市体育中心,加快建设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支持发展网络广播影视、移动多媒体电视、无线数字电视,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业务,加快广播电视传播和电影放映数字化进程。推进经营性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新建文化产业基地或产业园,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传统文艺形式的创新力度,引进国内外有特色的文化项目,开发与文化结合的教育培训、健身、旅游、休闲等服务性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在有效保护文物资源和自然资源的基础上,引导民间资金参与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推出一批特色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和产品。鼓励社会办学力量注入资本,发展文化艺术培训业,建设文化艺术人才基地。
责任编辑:吴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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