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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9)

2011-12-06 10:45 娄底新闻网 娄底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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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建设绿色娄底

牢牢把握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的机遇,以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为重点,以低碳技术和绿色经济为导向,进一步推进水府示范片区建设,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绿色发展之路。

二十六、资源节约

以资源节约为根本行动导向,立足集约节约,努力提高资源利用和配置效率。积极推进节能节水节地,积极开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有效引导各类生产要素的流动与集结,提高资源节约和利用率。

(一)节能节水节地

1、节能。坚持公共机构节能先行,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水电油气管理。突出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节能管理,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发展和引进能源管理公司,推进能源需求侧管理。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强化重点企业能耗监管。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强制淘汰高耗能产品和落后生产能力。突出抓好4家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企业、10家“省百家企业节能行动”企业和14家“省300家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全面推行建筑节能,加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推广节能省地型绿色建筑,建立“建筑节能保证金”制度。建设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鼓励开发、生产、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等交通工具,全面实施油改气工程。到2015年,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节能政策支持体系、节能监督管理体系、节能技术服务体系、节能文化促进体系, 单位GDP能源消耗在1.84吨标煤/万元以内。

2、节水。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创建“节水型城市”。加强林地、湿地、绿地等生态资源的集约发展和保护。强化水资源与水环境的区域统一管理,坚持“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发展节水产业,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器具,提倡循环用水和污水处理回用。构建多水源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建立湿地系统,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实善农业用水库渠体系建设,提高库渠防渗标准。大力推广中水回用和雨水综合利用。201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220吨,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

3、节地。贯彻落实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战略目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倡导土地空间的紧凑利用和适度混合利用。广泛采用新型墙体材料,逐步禁止生产、使用实心土砖。工业园区提倡多层厂房,交通沿线实行节地建设模式,提高单位土地产出、投资强度,提高单位建设用地产出。开展村庄用地整理,提高乡镇和村庄人口与产业的聚集水平。

(二)发展循环经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要求,建立健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技术标准,出台《娄底市“十二五”产业循环经济工程实施方案》、《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规划》。积极推进涟钢、五江集团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培植冷钢、湖南宜化、安石集团等企业为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总结试点经验,探索发展新模式,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快速发展。着力推进采矿区的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实现矿区尾(副)矿、废弃物等回收、提炼、综合治理。引导不同企业以核心企业为龙头、产业链为纽带,向专业园区集中布局,上下游企业和关联企业之间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织,实现资源梯度利用、闭路循环。发展园区循环经济,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促进产业链的延伸,实现企业内部小循环,企业间中循环,区域内大循环。在养殖集中区发展循环农业,构建生态种植、低污染养殖、集中供应沼气等生态循环链。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宣传进企业、园区、乡镇、村庄等活动。争取成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城市,成功举办湖南(娄底市)循环经济技术交流(交易)年会。

(三)倡导低碳生活

着力抓好民生服务产业的低碳生产和低碳消费。加快太阳能光伏生产等新能源技术创新与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大力发展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促进终端耗能部门能效的提高。加强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规范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行为。开展政府建筑物节能改造,实施公务车节能措施。推行绿色采购,政府带头使用可回收、可再生办公用品。探索开展低碳型社区试点,强化低碳生活方式的宣传教育,完善社区污水排放和中水利用设施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建设一批低碳型社区。结合“两型”社会建设,开展“低碳单位”创建活动,建设一批低碳学校、低碳医院、低碳商场和低碳家庭,引导消费者树立和强化低碳观念。

二十七、环境友好

加强生态建设和修复治理,积极推进清洁生产,着力推进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处置、噪声污染治理、工矿区污染治理。到2015 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市二氧化硫、COD、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8%;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93%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10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80%以上。

(一)生态建设和修复治理

1、加强重点生态建设。抓好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建设,以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和仙女寨生态公园为核心,打造城市绿心,力争到2015年,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强化水府庙水库库区湿地保护,水府庙库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推进新化县大熊山、涟源市龙山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娄星区洪家山、涟源市包围山、冷水江紫云峰、新化县狮子山、双峰县九峰山等5个省级森林公园生态绿化建设,推进涟源市湄江、新化县梅山龙宫和冷水江市波月洞3个地质公园生态绿化建设。继续狠抓巩固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工作。五年新增造林面积60万亩。

2、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加快推进资水、涟水、孙水、白马水库和大江口水库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争取将资江水污染治理纳入全省的水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启动矿区环境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矿区城市宜居示范工程,积极探索矿区沉陷治理和生态恢复的新模式。重点针对涟钢、冷钢等污染排放企业,锡矿山地区、重点煤矿实施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科学设计,应用适用生态修复技术及模式,把矿山废弃地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农业(畜牧业)、旅游业等再开发利用基地。加快镇、乡污水处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积极鼓励企业为主导或参与流域的截污治污工程,落实一批新增截污治污项目。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水系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进行底泥清理与两岸排污整治。加强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控制,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农村土壤污染修复。大力推进农村“四改”(改水、改路、改厕、改圈)、“四清”(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能源)、“两绿”(四旁绿化、庭院绿化)、“一排”(废水排放集中处理)建设,推进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和无机废弃物收集转运。

(二)推进清洁生产

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发展机制(CDM)等新机制,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与利用。积极推进新能源及水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突出抓好冶金、能源、化工、建材等行业的清洁生产示范推广工作,积极组织工矿企业单位向国家、省争取清洁生产示范项目。鼓励生态企业、生态产业、生态园区的示范建设,着力打造湘中地区的绿色生产基地。

二十八、推进水府示范片区建设

坚持先行先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两型”产业,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将水府示范片区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配套服务聚集区、新材料生产研发区、文化体育生态休闲旅游区和新型城市化建设示范区,引领湘中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国家中部地区绿色高端产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2015年水府示范片区总产值达到300亿元,万元GDP能耗低于1吨标准煤,两型企业占总企业比例80%以上。

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建设创新娄底

坚定不移地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娄底作为发展战略的核心,把教育作为经济跨越、社会进步的基石,把人才作为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全面推动经济发展向重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二十九、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走创新发展之路,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以支撑和引领主导产业为主线,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重点,加快集聚创新资源,激活创新要素,转化创新成果,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初步建成功能较强的区域创新体系。到2015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R&D)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

(一)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科技资源配置和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区域技术创新机制。支持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产业研发联盟体建设,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建设产学研发展平台。加强与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省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5大产业领域,搭建为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等服务的中试基地、以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和工程化研究为重点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新产品新工艺产业化开发为重点的企业技术中心的自主创新框架。鼓励民营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通过引进吸收消化,研究开发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依托专业园区以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通过机制创新、用增量整合存量,搭建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实现园区内企业和科研单位间的资源共享,为园区内中小企业提供先进的设计试验手段、关键环节试产加工能力和检验测试手段,形成功能完善、引领产业、开放共享的产业技术公共服务体系。

(二)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积极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引导、推动功能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提高全社会科技资源配置效率,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资源共享、运转高效的创新能力基础设施架构。整合科技资源,支持和引导各大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进入企业和企业集团,与企业共建技术开发实体。以项目和课题为纽带,组织产、学、研共同攻关,帮助企业参与实施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建立区域科技计划协调机制,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合同创新、项目合伙创新、基地合作创新等。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提高创业孵化、风险投资、技术产权交易和咨询评估等服务功能。积极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养。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全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体系,形成县(市、区)互动和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和转化环境。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坚持以试点促推广普及,以示范促深化发展,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水平。坚决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加大教育投入,加快实施教育强市重大工程,改善办学条件,建设全省一流的教育强市。

(一)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重视发展学前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广泛开展0—3岁的幼儿早期教育。2015年,城镇3-6岁幼儿入园率、农村5-6岁幼儿入学前班率分别达到100%、99%。扶持发展特殊教育,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全市7-16岁的视残、聋哑、弱智儿童入学率达到 99%以上。高水平、高质量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发展。保证有学习能力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并逐步提高基础教育标准和质量,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加强农村薄弱学校建设和改造工作,使同一地区中小学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有较大改善,切实解决农村学生入学难问题。结合城区发展,加快新城区学校网点布局规划,合理调整城区学校网点布局,使中心城区的学校网点布局趋于合理。加强城区学校基础设施、校舍建设,切实解决城区热点学校的大班额问题。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把职业教育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合理调整中等教育结构,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阶段(含普通中专、中技、下同)的分流比例达到5:5,职高阶段在校学生6万。顺应娄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改革职业教育方式,更新教育内容,培养多层次的实用型人才。鼓励民间资本以各种形式参与职业教育。培养多层次的技能型实用人才,建立技能培训公共实训基地,不断提高职业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好现有的乡镇农校实施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他职业技术培训,年培训达50万人次以上,基本杜绝青壮年新文盲产生。努力办好娄底广播电视大学。拓展远程教育,发展社区教育,完善成人教育,拓宽自考途径,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素质提升需求和教育消费需求。

(三)加快发展高等教育

不断扩大高等教育规模,调整优化学科结构,提高办学质量。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和潇湘职业技术学院的发展。力争建成娄底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娄底技师学院。有选择地扶持发展一批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和城市功能定位的特色高校、特色学科和特色专业。2015年,高等教育在校学生达40000人以上,其中,本科生在校人数16000人以上;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建成硕士学位授权点。

三十一、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统筹开发” 的指导方针,加快人才资源开发步伐,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娄底科学发展、加速赶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到2015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38万人左右;党政人才队伍到控制在1.5万人左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达到5.6万人左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达到17万人左右;高技能人才队伍达到6.2万人左右;农村实用人才队伍达到7.2万人左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达到0.5万人左右。

(一)实施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政策

坚持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建立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科技创新、团队攻关、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资助力度,保障重大人才项目的实施。加大税收优惠、财政贴息力度,扶持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各类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导向、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和个人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开发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

(二)实施多渠道的人才培养政策

强化党政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构建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知识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党政人才培养教育体系。依托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培训机构,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建立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建设一批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继续实施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和县乡村实用人才工程等,加强村组种植、养殖、加工能手和经营能人培养培训。加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建设,构建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

(三)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交流政策

完善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制定鼓励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奖励资助办法,大力引进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关键技术等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智力。坚持定期选送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加快与长株潭等区域人才开发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以市场为基础,以科研院校和企业为主休的创新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园区吸引高层次人才、转化科技成果和推进创新创业创优的重要作用。

(四)建立全方位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整合人才市场资源,积极推进湘中人才市场建设,加大技术交易市场和风险投资市场的建设力度,推进人才市场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构建人才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形成开放的人才信息和公共政策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人才市场由集市型向信息化转变。大力开发公共服务产品,加强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服务指导,创建创业服务网络,积极推行网络服务、窗口服务、一站式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完善人才服务机构准入制度、年审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与认证制度,严厉查处人才公共服务中的违规行为,抓紧建立人才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自我管理作用。

(五)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坚持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建立各级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党委联系专家制度、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健全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改进人才管理机制,规范政府行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公共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及与其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制度。创新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考核评价办法,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评价体系,形成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人才流动配置机制,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完善劳动合同、人事争议仲裁等制度,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强化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改革公务员津贴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企业薪酬制度,探索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人才奖励体系,形成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吴娜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