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红梅)2017年以来,娄星公安分局在市区党委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优化经济环境,突出公安主业、实施主动警务,全力打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攻坚战,为娄底城区的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和谐、有序、健康的社会治安环境。当前开展的“三打三整治”专项行动锦上添花,助力经济发展环境优化。截至目前,共出动警力5000余人次,发动干部群众1737人次,摸排线索173条,调处、化解、处置各类利益群体阻工、闹工事件239起,整治重点场所31处,教育训诫469人,行政拘留62人,警告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4人,挽回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动员大会[1]_看图王](http://upload.ldnews.cn/2017/0816/1502874735706.jpg)
(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动员大会)
![分局领导组织牵头部门研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2[1]_看图王](http://upload.ldnews.cn/2017/0816/1502874765527.jpg)
(娄星公安分局领导组织牵头部门研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工作部署篇
强化组织领导,以更有力的保障服务经济发展。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由市局党委委员、娄星区副区长、娄星分局局长李彦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适时制定针对性强、前瞻性强、实效性强的工作方案。局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督促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二是强化意识,提高能力。多次组织召开局务会、全局民警大会,传达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政策和精神。严格督促局属各单位不折不扣地执行。通过召开座谈会、讨论会等形式,提高民警优化经济发展工作意识和主动性。同时,组织民警学习、探讨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处、侦破工作业务,努力提高打击违法犯罪能力。三是强化责任,量化目标。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局长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书,对15个派出所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处理”落实责任,并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考评,对单位和民警进行量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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